全国典型案例100对,我县上榜!

近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布(2020-2022)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全国共100对,万载县工商联、万载县人民法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上榜!

下面让我们看看

万载县工商联与万载县人民法院的典型做法吧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做为“一号改革工程”,宜春市工商联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在宜春打造“四最”一流环境,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于2月28日联合出台了《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在市县工商联或法院设立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做好非公企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解,让企业遇到纠纷时既省钱又省心,全力以赴投入生产经营。3月29日,万载县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工作室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案。

事件起因A公司租赁B公司商铺,租赁期三年,因各种原因,A公司租赁一年两个月就提出退租,期间因双方法通不旸,退租合同一直未签订,A公司早已未使用商铺,而B公司却一直在计算租金,后续租金及逾期违约金达129859.71元。A公司在今年3月14日接到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于3月17日请求万载县非公维权中心帮助进行诉前调解。

万载县非公维权中心立即召开诉求分析研判会,商议解决方案。分析认为,双方企业都存在过错,但都是工商联会员企业,完全不需要通过诉讼,而进行诉前调解,这样既省钱又省心。根据《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万载县非公维权中心向县人民法院出具了《A公司“请求对(2022)赣0922民初509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诉求情况反映函》,请求启动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先行纳入诉前调解程序进行处理,解决企业诉求。

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诉求,深入调查相关案卷并详细了解实情,认为进行诉前调解更有利两家企业,并与县非公维权中心约定3月28日就此案件共同进行诉前调解。县非公维权中心积极联系两家公司,做好双方的工作。28日下午县人民法院与维权中心在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对两家公司的纠纷案进行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分析案情,告知诉讼风险,对诉求双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诉前调解。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3月29日上午,在万载县非公维权中心和县法院的调解下,两家公司成功达成协议,双方解除租赁合同,A公司支付某公司7万元租金,B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签订《调解笔录》后握手言和,法院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诉求公司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认为诉前调解既省了诉讼费又不伤感情,时间又快。

此案成功办理,得益于工商联与法院多年形成地密切的联系协调机制,落实好《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做到矛盾不出企业、不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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