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22日召开的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星级评定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我县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星级评定,县政府副县级干部潘集章出席动员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我县结合实际,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星级评定工作办法。全县依法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引火线、黑火药、单基粉生产企业都参加评定。星级评定工作实行一年一评,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产业发展、产品创新、管理水平、税收贡献、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标准化创建、承担社会责任及完成行业其它中心工作共十个方面,分别给予每个方面一颗星,最高为十颗星,另外可破格额外授予一颗星。对年度内未取得“安全生产”星的,企业或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银行征信“黑名单”的,以及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有被依法行政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一律不参与下年星级评定,对十星企业、七至九星企业、六星以下及未评星企业实行不同的激励措施。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