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自媒体”、公众账号违法违规信息的公告

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自媒体”、公众账号违法违规信息的公告为推动依法治网,遏制网络传播乱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国家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进一步加强“自媒体”基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从8月起,开展“自媒体”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将对“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违规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利用平台、公众账号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我市“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自即日起应对以下问题进行全面自查:

一、未取得相应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的平台、公众账号,不得采编发互联网新闻信息;

二、不得有利用平台、公众账号造谣传谣、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得有在平台、公众账号上恶意炒作、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行为。

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应于8月30日前停止违规行为,主动清理发布的违规信息。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整治期间,欢迎网民举报提供线索(举报电话:83881356)。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依规对网民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置或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来源: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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