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县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针对当前部分居民抢购食盐的情况,为保障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全县规范食盐等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县各食盐相关经营者要自觉践行稳价的社会责任,诚信经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食盐市场稳价工作。
二、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二)捏造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七)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县食盐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市场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食盐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关于万载县食盐市场安全稳定的提示
根据对近2日万载县市场运行的监测,我县部分商超发生食盐抢购现象。针对此次食盐市场波动,特做如下提示:
江西省内食盐产品多以自采井矿盐为基础生产,源自地下深层,远离污染,且食盐储备供应充足,能够满足市场长期需要。县内食盐销售的商贸流通企业购销渠道畅通,市场稳定。
请县内居民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提示!
万载县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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