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小司普法专栏第2期】国家安全教育,全民的必修课!

2022年4月15日

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让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标识由数字415、红星和光芒组成。数字4的设计,形似宣誓的动作,表现出全国人民誓要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及“安全有我”的个人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提高415的辨识度,便于传播。红星在数字上方闪耀,意指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光明前景催人奋进。数字415和红星组成稳定的三角形,光芒闪耀,使整个标志成优美的扇形。数字415意指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简洁明了。文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位于标志下方,黑色字体稳重,托举扇形,意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坚如磐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1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什么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要做到八个“不”:

万载县司法局温馨提醒:

维护国家安全

归根结底是在维护人民的利益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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