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国际档案日
2023年6月9日,是第十六个国际档案日,今年的主题为“奋进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县委办(县档案局)联合县档案馆开展档案宣传进社区、档案馆开放日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档案意识,引导广大干群走近档案、了解档案、利用档案、保护档案。
宣传现场
在康乐街道金三角社区,县委办(县档案局)、县档案馆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档案法、查档流程、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等。
此外,龙湖实验学校的学生们到县档案馆,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一参观档案馆“万载记忆”展厅、红色收藏展厅等地,向学生们发放《万载红色故事》《档案法律法规》《档案馆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生动灵活的讲解方式,就我县发展历史、革命故事、民俗文化等内容进行讲解。
学生钟瑾萱分享道:“通过近距离的观察、聆听、感受,让自己了解到每一份档案背后都蕴含着丰富知识,历史底蕴,也了解到档案与我们生活的息息相关。”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数十条。
县委办(县档案局)和县档案馆将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使命,组织开展好档案主题征文、“知识点亮集卡”答题等活动,推动档案宣传工作持续升温,在全县营造关心档案、重视档案的浓厚氛围。
一份档案就是一份记忆
一份档案就是一份传承
今天,我们来聊聊档案那些事儿
档案是什么
1987年9月5日公布、198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档案的定义,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的种类
根据档案的不同属性和科学管理的需要,可以将档案划分为不同种类。比如:按来源可分为国家机关档案、企业档案、名人档案等;按内容可分为行政档案、诉讼档案、科学技术档案等;按记录方式可分为文字档案、图形档案、音像档案;按时间可分为古代档案、近代档案和现代档案;按所有权可分为国家所有档案、集体所有档案和个人所有档案。
目前在我国,通常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学技术档案、专门档案和声像档案。
档案的作用
概括地讲,档案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对于一个具体单位或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
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
档案是一个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
档案是我们积累和传播知识重要载体。
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9日-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为什么要设置国际档案日
国际档案日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公众认识档案和关注档案事业,通过展览、征集、座谈、参观、互动等手段,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意识,增加档案工作者专业能力和职业认同。
相关法律法规
《档案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7)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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