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新增余土清运公司的公告
为促进城市管理,维护我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洁优美,强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根据当前县城区建设项目和棚改工作推进情况。现急需在原有余土清运公司的基础上新增不超过三家余土清运公司,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入条件
1、公司法人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停放车辆设备的场地(至少在一千平方米以上)。
2、公司法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的相关资质(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3、至少拥有二十台以上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车辆要求:总质量25吨,可平装19方左右余土和建筑垃圾,斗高1.5米左右,可挂新牌,每台车必须装置GPS自动定位系统(含8个摄像头)。
4、至少拥有两台挖土机(型号2.0以上),一台铲车。
5、至少拥有两台高压冲洗设备。
6、至少拥有喷雾降尘的雾炮机一台。
7、五吨以上洒水车一辆、专职保洁人员2名以上及三轮电瓶车一辆。
(以上车辆及设备必须在公司名下拥有,见发票)
8、公司有相对规范的余土消纳场地,面积最少在50亩以上的可优先考虑。(见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书)
9、公司必须在公告之日起6日(即8月18日至8月23日)需缴纳100万保证金,(待公司所有设备购置完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资质证书后,保留10万元为管理押金,其余部份退还;如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不符合发资质证书的公司可以全额退还保证金。)
10、公司必须具有健全的、可操作性经营、安全、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二、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8月23日
三、报名地点:万载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地址:荷花塘)
联系人:高 峰 电话号码:18679518188
龙珊平 电话号码:13576152613
四、报名资料:
1、余土运输申报表一份,申请书一份;
2、公司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
3、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件。
万载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18日
编辑: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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